转日上学时,时序第一回表现出明显的迫切,只将时归放在官学门口,不及她告别,就被人撵着一般落荒而去。

余下时归不高兴地撇撇嘴,刚想埋怨两句,可一想起昨日练了两三个时辰的成果,又将不满吞回肚里,蔫蔫地垂下脑袋。

进到学堂后,周兰湘等皇子公主们又是早早等在里面,身后的宫人还不曾退下。

见到时归进来,周兰湘当即从座位上蹿起来,反手从桌兜里摸了什么,三两步跳到时归面前:“喏,送给你!”

时归垂眸一看,竟是一枚足有巴掌大的红血石,被修理成圆润的椭圆状,正面用金砂篆刻出“福寿安康”,背面虽未修饰,但得益于玉石的好材质,在太阳底下能清晰看出血红的纹路,自带美感。

“这是……”时归没敢伸手。

“这是我从母后那里讨来的,可好看了,我现在要把它送给你,时归,我的新朋友!”周兰湘朗声道。

学堂里除了时归和周兰湘外,其余学生也来得差不多了,这里多是勋贵子弟,自小见过无数好东西,他们只需浅浅扫上一眼,就能看出这枚红血石可是难得的宝贝。

就这么说吧,倘将其送到京城最有名的珍宝阁,少说能换千两纹银。

时归对这些宝贝的敏感度不高,但她却知道,能到皇后手中的,定然没有凡品。

“我不要。”时归摇头,“这东西太珍贵了,公主还是仔细收好。”

“你怎么——”能不要呢?

周兰湘有很多朋友,或是从小跟她一起长大的玩伴,或是入了蒙学结识的同窗,有主动与她交好的,也有她自己凑过去的。

但不论是谁,她对朋友表达友好的方式仅有一种——

送东西。

送御膳房新出的小食点心,送父兄们送她的小玩意儿,送锦衣阁新出的漂亮衣裳……周兰湘想的很简单,我喜欢她/他,那就把我喜欢的东西送给她/他。

刚巧,时归是她所有朋友里最喜欢的。

她昨日回宫后,在自己的寝殿里翻找许久,找来找去都是些不入眼的,无论是鸽子蛋大小的夜明珠,还是价值连城的金钗,一想到这是要送给她最最最最好的朋友的,她总觉得还不够。

正当她一筹莫展时,就听皇后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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