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李清月和刘仁轨筹划于官职的时候,其实就有共识了。

倘若只是将这样一份军报送到李治的手中,这位身在洛阳的陛下最多就是觉得,女儿真有其祖父的风范,却不会想到,除了加个三五十户的食邑或者是给予金钱奖赏的同时,还可以对女儿给出一个更为实际的奖励。

那就是封官!

那毕竟没有一个可供参考的先例。

她在洛阳督办造桥事宜,在洛阳建立东都尚药局,都是在李治眼皮子底下做出的行动,也是在响应他那执掌皇权的愿景,所以李治不会介意于给出一个代表行事权力的小金鱼。

可李清月再如何在信中强调,这个代表了官员身份的小金鱼如何好使,他也不会觉得,女儿能有资格用正式的官员名号执掌此物。

也大概,不会给出一个恰如其分的封赏。

所以只能将此事的希望交托在皇后从旁争取上。

在早年间的种种相处中,阿娘都要远比阿耶知道她的本事,愿意相信她希望得到官职并非在逞强,相信她已有了成年人的处事水平,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也相信,参与进这边地战事是在做一件为国谋利的事情。

阿娘也知道,倘若她能以名正言顺的方式插手军权,对于她们不会被人随意打压、过河拆桥有着多大的意义。

这一争,实属必要!

但阿娘给她带来的惊喜还是太大了。

熊津都督府因为地位特殊的缘故,光是熊津都督这个位置,就已经能够负担起平定百济内部动乱,主导局势的作用。

可以联络百济五府,执掌兵权,以熊津都督府士卒参与进高丽之战中。

至多就是在名分上,还要和那什么马韩、东明、金连、德安四都督平起平坐,在发动他们为自己办事的时候,在言辞之中用点技法。

熊津大都督却不同!

即便中原各地的大都督以遥领居多,甚少真正执掌实权,位处边地又恰逢战事,却可以有例外。

而当熊津都督府成为统辖百济全境的存在之时,她能办到的事情就更多了。

这份近乎于笃定的猜测,在她拆开阿娘送来的信件后,更得到了证实。

熊津大都督——确实是母亲为她争取来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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