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峰算是脾气相对比较好的人,但是再好的脾气,看到锦书这打油诗也受不了。

“她写的这玩意,是只有我一个人看了吗?”于峰咬牙问。

“言总也看过。”

“.”很好,他要是不出去,估计于瑞言都得觉得他是“好那口”,就菊花残啥的。

不过仔细一想,倒也说得通。

锦书这两个锦囊,除去那些不着调气他的话和小作文,就正面写的内容,已经涉及于家的机密了,于瑞言不可能不知道。

于峰眉头微蹙,他想到上次跟于瑞言见面,二人聊了许多,于瑞言并没有提及股票和这个台积电。

如果于瑞言有长期计划,不会什么都不提。

难道,这是于锦书一个人想到的?

于峰第一反应是不可能。

但想到她上次在卫生纸上写的那个大胆的企划,以及她用不可思议的手段力挽狂澜救她父亲,于峰又沉默了。

于锦书,她是擅长制造奇迹的。

她的这两个锦囊,成功地吊起了他的兴趣,他真的很好奇,她说的这些会不会实现。

“哦,对了。”律师突然想到了什么,用蹩脚的中文努力地说道,“猪淋七鲜!”

“什么?”于峰一惊。

律师又重复了一遍,对不懂中文的老外来说,这四个字太别嘴了。

“竹林七贤?”于峰听懂了。

律师点头,好像是这么说的。

“这个,是你远在东方的故人转告给你的。”

于峰想到了林毅轩,想到了林毅轩送他的那个地瓜,以及,林毅轩那奇葩的逻辑。

给品行不端也不把他当做家人的于弘武殉葬,就好比用元青花笔筒当尿壶

于峰看着锦囊,想着林毅轩的话,陷入了深思。

一晃一个礼拜过去了,S市断崖式降温。

萧红下楼看到一只毛绒大兔子,定睛一看,竟然是锦书!

锦书今儿穿了嫩粉色环保皮草,头上戴了个兔子耳朵的毛绒帽子,从后背后看跟个大兔子似的。

这一身特别减龄,走出去说十六七也有人信。

萧红忍不住伸手捏锦书的兔耳朵,这也太可爱了吧,毛嘟嘟的,看着就想r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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