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如,你说这刑事讼师这个行当……真能发展起来吗?”

经过一整天的奔波,等到三个讼师从西山小院出来时,太阳已经是挂在山尖尖上了,遥遥地还能看到山下的水泥大道上,一盏盏拥挤的马灯正在逐渐亮起:全是运货进车的大车,川流不息的,从西山进城,一天到晚就没有不堵的时候,下午范十三娘本来要派自己的马车来送她们的,却是被王剑如婉拒了,宁可骑自行车,虽说那马车十分豪华,但两边比较,短短一段路能差出大半个小时去。

如此一来,倒也方便了赶着下山的人们,可以借着山下的微光,急急地推车往下走去——骑自行车下坡是不太敢的,讼师的防风险意识都很强,孙玉梅叫王剑如坐在车后座上,推着她一边大步走一边问道,“我仔细寻思了一下,感觉真没什么人会请刑事讼师啊,也难怪做这一行的人特别少了——主要是和买地还不通,现在都是小家小户了,没那么多犯事的富人要写状子捞人。”

王剑如抿着唇笑,沈期颐插嘴道,“玉梅姐,你这就有所不知了,刑事讼师少,还有一点是规矩不一样,都说绍兴的刀笔吏多,可那也多是办买地这里所说的民商案件,什么离婚析产、兄弟争财,这都是讼师发财的好时机,真要说犯了什么人命凶杀的案子,这人犯的结果,不看状子,只看这个——”

她伸手搓了一下,“有钱有势的,买人代死都不难,又或者虚构案情轻判的也有,讼师起的作用无非是疏通关系,状子那都是走过场的!”

其实就是民商案子,判决结果也根本和讼师的状子水平无关,大状背后是深厚的关系,这样的讼师,来到买地水土不服非常自然——买地可不讲什么关系不关系的,一如孙玉梅所说的,分家成风,再富的家庭,多次分家之后,家产也都被摊薄了。真有这次这样富商大规模犯事的罕见情况,那……这案子就不再只是单纯的法律事件了,可以说是一次政治事件,它的结果取决于政治需要,讼师也就是配合着走个过场而已,谈不上改变判决结果,至于说对抗官府什么的——在买地谁有这个胆子!

王剑如她们这三人,起到的其实就是劝服人犯家属,让他们接受政治主导下的案件走向,不要在法律细节上较真的作用。这一点,孙玉梅和沈期颐大概也从刚才的交谈中自己悟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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