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德阳耕作、江油练兵!(三)
当天下午,刘谌就召集了两方人马,宣告了周全、王普罪行。
同时还有数位都伯被降,有些直接落为乡兵,有些罪行较大的便罚为刑徒!
果然,周全的恶行一被通告,群情汹涌。
“杀了他!”
“大王,让某来杀了这畜生!”
“...”
于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刘谌明正典刑,直接处斩了周全,同时打了相关人员三十军棍。
此事之后,军中士兵训练愈发的刻苦,不过刘谌也愈发的觉得法律教育的重要性,于是他下令。
“乡中有不决的诉讼、案件,可于军中审理!”
此命令一下,刘谌帐中立刻堆了数十件案子。
刘谌便命李毅、杜烈在大庭广众之下判起了案件
“德阳乡中,有陈氏不贤,失手打死丈夫,其继子得知父亲被杀,怒而杀陈氏!”
刘谌看着军中将官和蒙学子弟,便问道
“该如何判?”
将士们多是犹豫不决,因为按照孝道来说,杀母可是大罪,可继母却又杀了父亲,为父报仇似乎也没问题。
这时,人群中有个叫杨虎的少年发话了
“今继母无状,手杀其父。下手之日,母恩绝矣。宜与杀人同,不宜以大逆论!”
“不过犯人如此行径,始终不对,应先制其继母,报于官府,等官府判死刑”
“犯人死罪可免,却因鲁莽,活罪难逃,宜受徒刑!”
“善,杨虎所言不差!”
刘谌甚是惊讶,因为他说的判词便是‘汉武明经’的案例!
汉景帝时,便有防年因继母杀父,而后杀继母的故事,当时议罪当诛,景帝有些犹豫,便问时十年十二的汉武帝,武帝的判词便如同杨虎所说‘宜与杀人同,不宜以大逆论’
而该案作为典型,在明代时又进行了补充完善‘若比父母为人杀而子孙擅杀行凶人者,杖六十’
直接杀继母毕竟不对,便对杀人者进行杖责教育,也和杨虎所判相同。
实际在此之前,刘谌已经和李毅、杜烈等人定了判词,如今拿来宣讲,只是为了让大家学习律法更加透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