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东市有个酒楼,生意一般,我们现在过去,要是你做的菜能让我满意,我们倒是可以合伙。”程处默说道。

程处默这么说一方面是抱着试试的想法,要是周瑾真有这个本事,他也能赚点零花钱。

周瑾要是没有这个本事,他也好说服周瑾不要做生意了。

之所以对周瑾这么上心,是因为昨天周瑾出手帮他,得到了他的认可,另一个原因,是程咬金让他多和周瑾亲近亲近。

虽然程咬金经常揍他,但是程咬金交代的事情,程处默都记在心上。

“好。”

周瑾既然敢提出开酒楼自然有他的自信。

前世他学习厨艺,准备在老家开个饭店,厨艺虽然比不过那些大厨,但是应付唐朝这些炒菜还在萌芽时期的人,还是足够的。

很多人以为宋朝才有炒菜的,其实不然。

西汉时期,芝麻、油菜就已经传入了中原。

只不过最开始都是照明用的,后来发现可以食用,但是因为古代的榨取技术落后,出油率不高,平民百姓根本吃不起。

在南北朝时期,就已经有炒菜了,只是这项技艺并不成熟。

炒菜从南北朝时期萌芽,历经隋唐,一直到宋朝,历经几百年时间摸索完善,才慢慢定型的。

所以开酒楼赚钱是个不错的赚钱路子。

周瑾是有其他赚钱多,赚钱快的生意,但是以他现在的身份,拿那些生意找程处默合作,谁知道程处默会不会抛开他独吞。

他不敢冒险。

一行人出了茶楼,往东市而去。

周瑾和程处默同骑一马。

这让他暗自决定一定要尽快学会骑马,两个大男人同骑一马太怪了。

没办法长安太大了,要是靠走的,太麻烦了。

虽然不能纵马狂奔,但是慢跑起来,也比走路快多了。

东市周瑾还是第一次来。

相比西市,东市的街道要更加宽广,店铺也要气派许多,但是人流要少上许多。

不过来往的人有不少都衣着华贵,鲜少能看到衣服上有补丁的。

程处默在一个酒楼前停了下来。

周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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