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那天过后,陶晓梅有段时间没看见那小孩儿。转过周来,被人在小超市的门缝里面塞了个牛皮信封,里面是崭新的三百块,正正经经还有封手写感谢信。

陶晓梅觉得这钱给多了,心里有点过不去,想着下次见面怎么也给人退一百。

字倒是写得真不错,铁画银钩,荣兴风流。陶晓梅打开信看了又看,没舍得丢,合着那一百块一起给夹在架子的书立后面了。

殷刃最近很忙,等他再来陶晓梅的早点铺买包子是在一个月后了。

他在三水桥街找了份新工作。

三水桥这圈在灵都本地人眼中原本算不上是什么好地方,一到晚上七八家酒吧灯红酒绿地闪,KTV、按-摩店和解压馆也多,基本上还都是连锁经营。

这搁在前几年扫黑除恶的时候都是重点打击的窝点,直到前几年政-府规划搞了个商圈大厦,引来一堆老板投资,穷奢极欲的装修一上,小红书上帅哥美女的照片一发。

这地方就也贵气起来。

如今这儿已经不叫三水桥了,新名很洋气,叫白水街道。

电梯坐到六楼,殷刃带着口罩找到家名为Burning的酒吧,熟门熟路地推开玻璃门走了进去。

下午五点,还不到他们正式上班的点儿,店里空荡荡的,只有他的便宜老板魏溪趴在吧台里面刷短视频,笑得咯咯作响。

“呦,小楼来啦?今天来得倒是挺早。”

殷刃应了一声,喊了声魏哥。

路过他的时候无意往他的屏幕上面瞥了一眼,看见一个蜜皮肌肉男正在用自己的肱二头肌做作地挤橙子,汁水四溅。

殷刃:……

魏溪冲他挤挤眼,多少有点不怀好意。

“哎呀别害羞嘛,你是现在还小!等你长大了就懂了。”

殷刃知道要是应了他这茬就没完了,转身钻进了更衣室,靠着柜子脱掉原本的宽松外套,换上了工作服。短款的紧身黑T上露手臂,下露腰,下身却非要配上严严实实的牛仔长裤。

按照魏溪的说法,这才叫高级sexy,是殷刃这种小屁孩不会懂的。

他换衣服换到一半,更衣室的门被推开了。来人显然也没想到里面有人,竟就在那里傻愣站着盯着他看。

殷刃一蹬干净利索地套上裤子,长腿踩在椅子边,冷着脸将靴子的黑色带子扣上。

他也知道自己长得帅。

没办法天生命好会投胎,上辈子这辈子的脸都好看得不行。

“怎么,看入迷了前辈?”

门口的卷发青年咳嗽了一下,若无其事地走了进来,只是耳根微微发红。

殷刃换好衣服就站到了调酒的吧台后面,他脸上还是带着黑色口罩,人又高又瘦,十七岁的年纪,身上还带着点少年的青涩感。左耳带了一串银色耳钉,有点凌乱的白色短发衬得人又酷又帅。

他当然不会调酒。

上辈子家里有钱,就算是后面跟着白盛忻落魄了也不至于出来打工。

两辈子了这还是第一次上班。

魏溪知道他是未成年,也知道他可怜,像是他这样菩萨心肠的人,天生就是看不下去有才华的人流落街头。他家里有钱,又像是每一个不甘堕落的富二代一样有着一个音乐梦想,自己搞乐队出专辑还不算,还要勇敢创业。

他开这家酒吧,主要是为他那支寂寂无名的小乐队提供一个稳定的演出地点,可以进行释放他们那无处发散的音乐激-情。

卷发青年名为朱旌,比殷刃早来一个月,就是魏溪乐队里新招进来的贝斯手。

魏溪时不时就捡回来几个落魄的流浪文艺青年,和投喂收养宠物一样,殷刃和朱笙都是被他从大街上面捞回来的。

当初面试的时候殷刃站在他面前,结合了一下自己的上辈子和这辈子,半真半假地和他讲了一个悲惨的故事,将对方感动得眼泪汪汪。结果在操作调酒的时候卡了壳,摇了几次壶都脱手。

最后两人都笑了,殷刃一摊手,说要不老板我给您切个冰块吧。

殷刃觉得在对方眼中,自己就像是庙门口许愿池里面的金钱王八一样,主要起到一个积德行善做好事的作用。

不过的确也没有骗他,毕竟自己的确过得挺惨的,这两辈子都是。

晚上七八点左右酒吧里面零零星星来了人,乐队的演出要十点才开始,据说是一首准备了很久的新歌。调酒师是个白金色大长卷发的漂亮姑娘,名叫Molly。

殷刃凑在她身边帮她打杂,他嘴巴甜又长得帅气,一口一个姐姐谁不迷糊,逗得对方脸上一直笑眯眯的。

一会乐队就开始演练,殷刃的音乐素养欠优,懒散靠在侧墙上听了一会没听出什么好来。转头看见朱旌站在台上的灯光里弹贝斯,眼神瞥过来,软绵绵地藏着多情。

殷刃浑身打了个寒颤,弯腰凑到他Molly姐耳边喊。

“姐姐,借我耳机用下。”

Molly正在和面前一位男客搭讪,长发摇晃风情翩翩。眼神示意了他一下,殷刃从柜子里面摸到一副蓝牙耳机,毫不避讳地当着人面带上,这才感觉舒服了很多。

不知道是什么歌单,耳机里面是沙哑的女声慵懒地拖着嗓子在唱着英文情歌,殷刃单曲循环听到了下班,都没注意到朱笙后来有些失落的眼神。

直到回到狭小的出租屋,躺在床上的时候他脑子里面那旋律还在回荡。

他看了眼床头上面的前一任租客留下来的缺了一角的闹钟,正是凌晨五点。

床头台灯很暗,他尸体一样缓缓躺平,正对上那张被贴在天花板上的脸。

是他将那天看见的那张报纸剪了下来,贴在上面。

“白盛忻。”

他轻缓地念出这个名字,喉咙里面又泛出微微的,像是呷了一口醋般的酸意。

手指痉挛地颤抖着,几乎不受控制,殷刃呜咽了一声,用力地抓住了自己的左手手腕,侧压在身下。

在朦胧的灯光中,他看见在他的左手手背上,青筋一根根地蚯蚓一样地扭动着,像是有着什么怪物要从他的皮肤下钻出。

而他现在的这具身体,只不过是一具皮囊。

他在害怕。

他没办法不害怕。

上一辈子,被人硬生生一根根折断手指的记忆还残留在心里。

那是他的手,他赖以为生的,用来画画的手。

他原本以为那一场车祸只是一场意外,只是恰好地,弄断了他的手。

但是在拿到了剧本后,他才知道并不是……白盛忻之所以会选择他成为男三,就是因为看上了他绘画的天赋。

白盛忻读的是油画专业,他想要进入画坛,但是他的天赋不够。其实也是能够理解的,像是白盛忻那样的人,要名,要利,要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一切,

于是,他盯上了上辈子的殷刃,那个时候他才刚刚上高中,在遇见了白盛忻之后,他退学,一心一意地为了他献出了自己的爱,生命,还有绘画的才华。

他全部的热情都投入到了白盛忻的身上,为了他创作出了很多、很多画……白盛忻带走了其中的一些,挂上了自己的名字,用来参加了一些比赛。

当时的殷刃其实并不在意,因为那些画本来就是画给白盛忻的。

直到后来,他画画的手被硬生生折断的时候,他死掉的时候……才明白。

原来自己不知不觉之间,已经成为了白盛忻的枪手,在后者用着他那些画在画坛里面成名后,他对于对方的作用也就已经消失了。

在他成名之后,自己从他的心尖尖上的爱人成为了对方的,不能被揭露的黑色污点,阻止他前往了那个光明的未来。

所以对于那个时候的白盛忻来说,果然自己死掉才是最好的。

是啊,对白盛忻,自己曾经的父亲,母亲,还有白盛忻的那些情人来说,殷刃死掉似乎都是最好的……

但是谁又问过他的意见?

他在手指痉挛的疼痛中闭上了眼,却又猛然站起身来,穿着睡衣跳下床,跪在地上开始用颤抖的那只左手在地上画画。

他要画点什么,他必须画,不然他脑子里面的那些怪物会冲出来将他撕碎。

没有画纸,他就在地上画。没有画笔,他就用手指,用水,用血。

直到殷刃终于累了,才蜷缩在地上勉强睡着,他睡得并不安稳,梦里全是一个个恐怖的血红色影子。

等他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早上九点,身体点点的恢复知觉,从手指开始。

他就像是一座已经僵硬的石雕,再次能够动弹起来,在睡衣外面勉强套上一件外套,出门去觅食。

新找的这套出租屋是在一幢破旧居民楼的里面,一套一百多平的房间分成了三套,每人都只有十几平米的狭小空间,人人的脸都像是被挤压的汉堡胚一样毫无生气。

租客有的是长租,有的是短租。彼此之间也不认识,从昏暗无光的客厅里面路过,殷刃看见自己对门的房间新搬来了一对父女。

他们正在收拾行李,从没有彻底关上的门缝里面窥视了他一眼,小女孩的眼睛黑亮亮的,像是一种很昂贵的水晶葡萄。也许是那位父亲从他怪异的白色发色和随意的穿搭上觉得他不像是什么好人,猛得将房门拍上。

没在意,殷刃跑去两个街道外陶晓梅的店里买包子吃。他已经半个多月没来过,陶晓梅看见他很高兴,问他身体好了没有,又问他现在住在哪里?殷刃一一回答了,只说自己暂时安顿了下来。

陶晓梅又想起那信封来,要将钱推还他。

“不用。”

殷刃笑笑,鼓起脸来小口小口地吃包子。

“您可是救了我的命,我觉得我的命还是值这点钱的。实在不行,我以后吃东西您帮我记到账上就行。”

陶晓梅也就不再说什么了,给他用保温杯倒了热水来,坐在一边看他很认真地吃东西。

走的时候殷刃又顺了一份最新的报纸。

7.16,白盛忻的订婚宴就在三天后的7.19。

殷刃当然会混入白盛忻的订婚宴。

因为这不仅是近期他能够接触到对方的最好的机会,同样也是对方人生一个极大的转折点。

殷刃记得很清楚,也就是在白盛忻和男一的订婚宴上,对方遇见了他此生最大的贵人,也就是剧本中的男四。

在白盛忻的四个爱人中,男一陆明景是财阀陆家的大公子,虽然名下有了两三家挂名的公司,但毕竟还年轻,手下的资源也不是很多。男二邬合是白盛忻的青梅竹马,家族有着灰色背景,他也是最听白盛忻话的一个,总是沉默寡言的站在他的身边。

男三就是殷刃自己,主要是心甘情愿替白盛忻当枪手,成就了他的画画天才之名。

但是说实话,只是光凭借他们三个,白盛忻也走不到最后那个位置。

而其中最为重要的还是男四,宴修祁。如果不是因为后面拿到了剧本,殷刃也想不到对方的身份居然这么吓人……

白盛忻的人品很烂,但是收买人心的本事却的确没的说。

这么多年相处下来,殷刃熟悉他。

他是那种追逐一切世俗所认为的成功,并且愿意为之不择手段的人,就算是死了都要往上爬。

他不得不承认,上一辈子,白盛忻能够走到那个程度,也不仅仅是因为他手中有着剧本。像是他那样的人,就算是没有剧本也不会心甘情愿地就是当一个普通人的。

但是如果在这次的订婚宴上,殷刃能够斩断这条白盛忻最大的助力,那么这一世对方后来的路,想必就没有那么好走了。

白盛忻订婚宴的前一天,殷刃厚着脸皮提前和魏溪预支了一个月的工资,本来说好是每月五千保底的,魏溪怕他苛待自己,又多给他打了两千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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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钱付房租了吧小孩?拿去多吃掉好吃的,看你瘦的。”

他好似已经将殷刃看透了一样拍着他的肩膀,介于殷刃比他高出几乎半个头来,他做出这个动作有点滑稽。

“谢谢哥。”殷刃没有推脱,他现在的确很需要钱。“会还你的。”他补充道。

“害,这是你的工资,不用还!你没发现自从你来了我们店之后,我们店里都多了不少回头客吗?”

Molly凑过来插了一嘴。

“你跟他客气什么?小楼你光是那张漂亮脸蛋站在哪儿,就显得这地儿高级了不少,正好冲一冲原本我们店里那股子快要腐坏的文艺青年的酸臭味儿。”

殷刃也笑了笑,知道对方这是怕自己不收。

只是这钱还是要还的。主要是他上辈子实在是吃了亏,这辈子再也不想欠别人什么东西了。

欠了钱还好,欠了人情,是要用命还的。

他好不容易和菩萨再捡来了这条命,这条命就只能是他自己的。

别人谁讨都不给。

……

拿到钱后,殷刃又专门去买了一些准备的物资,而后用身份证在白盛忻订婚的那家酒店预定了一间客房。和魏溪请假的时候,店里的人倒是都还挺惊讶的,毕竟在此之前殷刃从来都是全勤打卡。

“没什么,去参加前男友的订婚宴。”

殷刃轻飘飘说出这句信息量爆炸的话,脸上倒也看不出什么情绪来。

店里安静了一瞬,然后轰得一下炸开。

殷刃抬头看见那个总是对着他弹情歌的贝斯手睁大了眼睛,有点傻乎乎地看着他。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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