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科里根从琳达的床上醒来。

琳达不是他的女朋友,他的女朋友是同为警员的马尔卡西。

琳达是一个流莺。

距离上班还有一个多小时,科里根靠在床头抽烟。琳达亲昵地靠过来,讨好道:“亲爱的,昨晚的钱你还没给呢。”

科里根一臂挥开:“滚开,别烦我!”

琳达被挥倒在床上,眼中划过一丝怨恨。

科里根穿好衣服,想到万一琳达闹到马尔卡西那里去,那场面就很不好看了,马尔卡西可是有配枪的。

他重新提起一副笑脸,揽过琳达的肩膀:“你不该在我思考的时候打扰我,我是警察,我每天都在思考。”

他把几张钞票塞进琳达的内衣里:“我下周再来。”

不管琳达心里在想什么,听到下周有生意做,她会识相的。科里根对她够好了,他从来没在床上打过她。

他哼着歌,在琳达家的浴室洗了一个澡,换衣出门。琳达的公寓距离警局仅有二十分钟路程,足够科里根慢慢遛达。

一个穿着黄色雨衣的女人在他身前不远处走着,很快被科里根超过。科里根借着邻街小店的橱窗玻璃瞟了她一眼,兜帽与凌乱的黑发遮住她的眉眼。

科里根若无其事地走过街道拐角,他躲在一辆车后,等跟在身后的脚步声传来,他忽然撞出去——一个秃顶男人皱眉看着他:“老兄,你什么毛病?”

“抱歉抱歉。”科里根边道歉边走开。

弥漫在心头的违和感没有消失,反而越来越重。他好像弄懂了这种不和谐的由来,这段时间,雨衣在他的眼前出现的频率太高了。

穿着雨衣的女人来警局找她。穿着雨衣的女人在便利店买走他手边的三明治。穿着雨衣的女人在路上与他擦肩而过。

穿着雨衣的女人看着他、观察他、揣摩他的一举一动。

她的雨衣有时是黄色,有时是蓝色,有时是黑色,搭配相同颜色的雨靴。

她是金发、棕发、黑发,永远看不清脸。

是他多心了吗?科里根想。

哥谭连日下午,雨衣雨伞盛开在城市各处,大街上随处可见穿着雨衣的女人。

就在他自我怀疑时,他的余光瞟到街边停车的后视镜。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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