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徐峰的印象之中,白珍珍是一个非常讲究的人。

这大概是美人包袱,不管是什么时候见到她,白珍珍基本上都是打扮的光鲜亮丽。

跟孤寡到现在的翁晋华不同,徐峰好歹也是交过好几个女朋友的人,知道女孩子出门都是要精心打扮的,你以为对方只是随便穿一穿,但其实都是精心装扮过的。

就比如说白珍珍,她今天穿了一件蓝色的吊胆连衣裙,这种打扮基本上都会配高跟鞋,再不济也会配一双凉鞋。

从她的穿着上来看,白珍珍今天应该是出门跟人约会了,而且回家应该没多久的时间,所以她连居家服都没有换。

之前他们找白珍珍帮忙,她会换了衣服才跟他们出门,徐峰特意观察过,白珍珍那一整面的墙的鞋柜里有各种不同风格的鞋子,根据她穿的衣服不同,搭配的鞋子也是不一样的。

这样一个在意自己外貌的女人,如果不是真的担心翁晋华,肯定不会穿着一双拖鞋就跑出来的。

“你难道就没有注意到,白小姐穿的拖鞋是她的居家妥协吗?”

翁晋华的目光落在了地上,看到了那双有着两个小爱心的黑色拖鞋——这确实是白珍珍居家穿的鞋子。

“所以她在接到我的求救之后,直接就从家里面跑出来了,因为过于担心你的缘故,她甚至连鞋子都没来得及换。”

如果不是担心到极致,以白珍珍那么爱漂亮的人,是不会连鞋子问题都没有注意到的。

也幸亏徐峰早就放下了对白珍珍的那点儿心思,否则的话光是这样的对比,就足够让他心塞死了。

“白小姐对你肯定是有感情的,而且这份感情还不浅,所以你真不打算戳破这层窗户纸吗?”

白珍珍对翁晋华肯定是有感情的,至于翁晋华,他对白珍珍的感情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得出来,既然那么喜欢人家,那不如干脆早早告白,好好在一起的好。

翁晋华吐出了一口浊气,然后抬头看向了徐峰,认真地说道:“我们认识的时间还不到两个月,这是不是有些太快了?”

他总觉得感情这种事情要循序渐进才可以,认识时间太短了,他觉得如果现在告白,有些不太尊重白珍珍,也显得他过于轻浮了一些。

徐峰:“……你真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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