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君蘅倒地,鲜血从唇角蜿蜒而下,滴滴答答落在地上。

任朝北看了一眼手背上沾染的血迹,他不急不缓地解开袖扣,他戴着破裂的机械眼镜,左眼淤青,衣服溅上了血污,但一举一动都透出了优雅。

唐萌睁大了双眼。

在书中,每次任朝北伤害阮君蘅的时候,大多都是易感期,易感期的任朝北就是头疯狗,没有人能拦住他,而他真正动怒的前奏,是解开袖扣挽起袖子。

书中有描写过,一次阮君蘅逃跑后,易感期的任朝北找不到人,他站在人流量极大的商场,过了一会儿,自顾自挽起袖子,而后当场发大疯,不仅砸了一家奢侈品店,还打伤了所有前来制止的安保人员。

最后这场闹剧的收尾,是发疯终于发够了的任朝北在众人畏惧的目光中,接过抑制剂,注射进腺体,然后平静地给瑟瑟发抖的商场管理人员开了一张赔付全部损失的支票。

任朝北就是条疯狗。

平日里还有理智在压制,愿意虚伪地遵循这个社会的规则,可一旦进入易感期,以往积压封存的情绪便会在刹那间喷涌而出,发一场谁也无法制止的疯。

唐萌不敢想象接下来阮君蘅会经历什么,书中的任朝北深爱阮君蘅,每次才没有真的对阮君蘅下死手。

可现在阮君蘅不是任朝北看中的老婆,是他看中的老婆啊!

“住手!”一声微颤却坚定的声音响起。

阮君蘅一怔,看到原先和任朝北拉开距离僵持不动的唐萌毫不犹豫奔向他。

一如之前在餐厅挡在他面前。

——“任朝北,你有什么不满就冲我来,不要对他使什么下作手段!”

当初说过的那句话,原来真的不是戏言。

阮君蘅被一双发热的手抱住了,由于发情期,那只手上的关节处全都呈现出淡粉色,很像阮君蘅在橱窗外看过的精致玩偶,那些玩偶的关节就会被扫上腮红。

但这个omega给予他的是玩偶不曾拥有的温度。

好温暖。

比血液流在身上还要温暖,温暖到如同他被这个人深深爱着。

他靠在这个omega怀里,能听到对方胸腔里剧烈跳动的心跳声,一下又一下,是和脆弱外表不符的有力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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