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爸白妈的想法都很实在。

他们这把年纪了,还能找什么工作呢?不如回家种田。之前卖的粮食已经够他们在县城买两套房子,末世折腾一场,也算是没白折腾吧。

白妈说:“咱们天生体贴啊,他说不住京城也无所谓,他有异能去哪都能活得很好。”

相比起总是不体谅他们的女儿,儿子确实比较懂事。

白妈对女儿既恨且爱,都不知道要拿她如何是好。她确实重男轻女,但女儿也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她也希望女儿好的。

白奶奶闻言顿时一喜,声音都变得洪亮起来,“对对对!咱们回老家养鸡养鸭。不是我说啊,这京城人吃得还没咱们好呢,这鸡蛋都没香味,鸡肉也软趴趴的不经嚼。”

她兴奋地在房间转着圈,自言自语,“咱们再养头猪……哎哟,说起猪,之前的腊猪肉还没吃完呢,今晚咱们吃腊肉饭?米还得要咱们自己种的米,这京城的米啊,是比咱们种的白,还发光,可真没咱们家的香……”

白爸看自己亲妈高兴的模样,暗暗反思起来。

他妈是个话唠,去哪都能和人唠嗑,可到了京城后,就像个锯嘴的葫芦,没人和她说话,整个人都变得沉闷起来。

还是回老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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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的时候,穿上自己最好衣服的白雪菲还自信满满。

直到她看到那些出席宴会的千金小姐们,她们头发上装饰的水钻,耳朵戴着的珍珠耳环,脖子上的粉钻项链……

白雪菲暗暗咬唇。

她突然理解,为什么莫泊桑笔下那个女人要去借项链了。在这种场合,脖子上挂鲜花和闪耀的钻石完全不一样,那是村姑与千金小姐之间的区别。

白雪菲犹豫许久,还是没胆子将衣服下的空间镯子拿出来、除去裹在上面的丝带戴在手上。

那是她的王牌!

而且,她也担心这些千金小姐看出来,消息传到江敏若耳中。毕竟是江敏若的传家宝,说不定她戴出来给这些千金小姐看过呢,要是被认出怎么办?

白雪菲越看这些穿着昂贵礼服、戴着贵重首饰的女孩们,就越恨两辈子之间的差别。

如果是像上辈子的末世那样,兵荒马乱该多好,她即使打劫了珠宝店也没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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