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莉并不担心,没了名片就找不到特里基了。

这里不是现代,人们对彼此漠不关心。如果特里基真的要举行宴会,她只需要进城打听一下,就会有好事者把他的事情全盘托出。

早餐是埃里克打猎回来的兔子。

他当着她的面,剥掉了兔子的皮毛——用匕首在兔子的腹部划了一道口子,然后两只手扣紧那道缺口,用力往两边一扯,直接把皮毛撕了下来。

薄莉震惊极了,甚至想求他再抓一只兔子,让她也撕一下。

可惜她不敢。

吃过早餐,埃里克用水浇灭火堆,又踢了一些泥土覆在余烬上,最后用靴子踩紧松土。

一系列动作下来,几乎看不出生火的痕迹。

必须承认,拉拢埃里克,是她穿越后做过的最正确的选择。

他似乎有着极为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动作冷静而迅速,先是收起帐篷,跟羊毛毯叠在一起,然后拴在马鞍的后鞒,最后把登山包横放在马鞍后面,用粗皮带绑紧。

在现代,马是奢侈品中的奢侈品。

很多人即使骑过马,也是在马术师的陪伴下。

普通人根本不知道如何安全地接近马匹,如何在马不受惊的情况下调整马鞍。

尽管跟埃里克的相处危险重重,但不得不承认,要是没有他,她估计已经死在了经理的枪口下——或者,恺撒的马蹄下。

薄莉没有忘记,恺撒发狂的时候,曾咬下一个饲养员的耳朵。

埃里克帮了她很大的忙。

她忍不住对埃里克说:“……谢谢你。”

出门在外,多说几句谢谢准没错。

埃里克像没有听见一样,翻身上马,扯住缰绳。

薄莉刚要说“我可以自己上去”,他就已俯身下来,像上次那样掐住她的两胁,把她提了上去。

薄莉只能把话咽了下去。

她还记得名片上的内容——特里基住在新奥尔良的酒店,就是不知道这里离新奥尔良多远。

一路无话。

薄莉盯着路上的风景,脑子里的声音从来没有这么嘈杂过。

其实一开始她根本不想组建马戏团,之所以会那么说,完全是为了拉拢埃里克。

后面说,要给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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